为进一步推进四川凯歌农旅发展有限公司文化演艺事业发展,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演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人数、流程、范围和条件

(一)考录人数

本次录取按照3:1的报名比例进行录用,初录人数为40名(有声乐、舞蹈等特长者优先),其中男演员25名,女演员15名。经试用结束后,正式聘用试用合格人数10名(有声乐、舞蹈等特长者优先),其中男演员11名,女演员4名。

(二)考试流程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考采取线上线下报名、初审、现场复审及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依次通过初审、考核、政审、体检等程序后录用。所有初录人员均需在公司实习3个月(享受实习期工资待遇),实习期满3月后,通过试用期考核后签订聘用合同。

(三)招聘范围

1.专业艺术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热爱舞台表演艺术,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及出色的表演力;

3.男舞蹈演员身高 170cm以上,女舞蹈演员身高160cm以上,年龄原则上要求 28岁以下(如专业能力出色,其才艺有特点、有专业舞蹈基础,不限舞种有舞台演出经验者均可应聘,有舞台经验、管理基础优先录取,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放宽至35岁以下)。

(四)报考条件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

纪记录,品行端正、有团队意识;

2. 具有诚信、自律、规范、敬业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厉行节约,爱护演出服装道具及各项设备、设施,具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拥有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意识、大局意识;

3. 热爱文艺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听从调度,学习景区解说,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 身体健康,配合公司学习演出所需要的舞蹈、表演,完成团里各项演出任务、各种外出演出和接待任务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要求;

5. 加强多方面学习,提高艺术水平,理解节目剧情,认真表演,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聘岗位

演艺岗

(六)工作职责

1.对公司所负责演出活动进行全面参与配合,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演出;

2.熟知表演技巧及艺术表演方面知识,配合管理演出活动,能配合解决演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演出进度和呈现效果。  

二、工作地点

安居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填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发至指定邮箱;

2.线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合照原图,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发至指定邮箱,领准考证时需携带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验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至四川凯歌农旅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兴安东路怡东花园1栋)进行复查;

3.现场报名方式及审查:现场报名的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验印表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至四川凯歌农旅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兴安东路怡东花园1栋)进行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5.报考人员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现场资格复审及专业考试要求

1.评审专家:省级专业舞蹈老师及相关单位负责人;

2.考试顺序:报考人员现场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3.复审内容:身高、气质形象、基础形象;

4.专业技能考核

考试时间:2023年5月31集中考核

考试标准

(1)基本功,把上、把下组合(自带相应练功服和练功鞋);

(2)个人技术技巧展示(1 分 30 秒以内);

(3)3 分钟以内个人舞蹈剧目展示(自备服装、音乐,格式:MP3、WAV);

(4)音乐即兴表演;

(5)个人其他才艺展示

5.本次考试满分为 100 分:其中基本功为 25 分,个人技术技巧为 25 分,个人表演为 25 分,音乐即兴表演为 10 分,个人其他才艺展示为 10 分,形象气质分为 5 分,未达到70 分者不予录取;

6.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第一的,两人将同时进行聘用,不再聘用第二名,若考生同时出现 2 个第二名的,考官将根据两名考生的舞蹈、声乐基本功底等方面确定名次,聘用其中一人,以此类推;

7.体检、考察、公示: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环节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将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 3 个月,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并按属地化管理,在四川凯歌农旅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合同期内,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合同期满,根据受聘人员能力、现实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5.工资待遇:参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并增加演出补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孝容         联系电话:0825-8666365

邮 箱:kgnlgs@163.com   微信号:15282102246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四川凯歌农旅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