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

对大学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经确认,给予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1万元补贴。领创多个创业项目的,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大学生领办创办家庭农场,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扶持对象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同等享受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补贴。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省内高校就读的港澳台学生,以及毕业5年内、国家承认学历、在川创业的港澳台大学生,同等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创业培训补贴

大学生可在常住地(在校生可在就读高校)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可享受培训补贴。在校大学生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和晚自习等时间,在40天内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

(消息来源: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